數字文化產業路在何方?文化價值觀是固基之本
對于數字文化企業來說,未來發展最重要的是什么?
是文化。
雖然大部分數字文化企業都是由網絡科技公司轉型而來,以技術為立身優勢與支柱。然而,文化企業的發展并不同于資本逐利的一般規律,文化需要積累與沉淀,需要情懷和眼光,在潤物細無聲中形成企業的文化特色。過度追求搶眼球和制造噱頭,只是技術造勢和信息的無序,帶來的是技術的狂歡和資本的狂舞,而不是文化的使命擔當。
從技術上看,“互聯網+”實現了無線鏈接的可能,成為資源和要素流動與整合的利器。但是,文化才是消費的對象和附加值以及利潤的來源,是經濟價值的來源,是社會價值的載體。實際上,積極正向的文化價值觀才是數字文化企業的固基之本。
當前,在數字文化產業發展中,正確的價值導向及其評價體系亟待完善,需要健全包容而理性的社會評判標準,以全社會之力支持數字文化產業做強。在未來,數字文化產業不但自身要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的傳播渠道,還擔負著孕育和潤澤創新文化的重任,更要成為時代文化的引領,成為文化及其價值創新的源泉。
由此,發展數字文化產業需要“科技+”與“文化+”協同創新,它既需要平臺的整合與垂直分發能力,更需要文化的集成與價值的提煉與創新,使技術與文化保持適度的審美張力,才會有意義的高地與價值的再創造。
來源:文化產業新聞